为保障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7月17日发布了《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年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7月21日至7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节点、步骤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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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年初中、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年我市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市年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体科局。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每所公办小学、初中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为保障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各中小学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为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房产)为依据招收新生,无固定居住地(合法房产)的,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地为依据招收新生。西昌市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西府办发〔〕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各公办学校在确保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有空余学位的经批准方可招收外片区学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学生。
(二)坚持同步招生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教体科局的招生平台统一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民办初中、小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所有学校签订《年义务阶段学校招生承诺书》。
(三)坚持安全入学原则。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排查,开学前必须完成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凡涉及到校舍存在安全问题的,尤其是消防、校舍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允许招生。
(四)实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宣传备案制。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年检结果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和简章,填报《西昌市民办学校招生公示表》,经市教体科局核定批准、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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