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解放后,西昌县彝族地区的民主改革

发布时间:2017/7/21 7:05:33 

解放初,西昌县共有7个彝族乡(清雍正六年(年)置,治今四川省西昌市。属宁远府。年析县城区置西昌市。年撤县,并入西昌市),彝族人口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8%,主要聚居在牦牛山、磨盘山和螺髻山一带,民改前仍处于奴隶社会阶段。

根据中央和四川省委的指示,参照凉山州的经验,西昌地委制定了《民主改革实施意见》,对民主改革的任务、目的和方针政策作了具体规定。民主改革的任务是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现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目的是促进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其它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民改的方针是和平协商。通过协商,解决好奴隶主土地、武器的没收问题,奴隶的解放问题,多余牲畜、农具、粮食和房屋的赎买问题。在具体政策上,对奴隶主一般不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不清算历史旧帐,不挖底财(简称“三不”政策)。民改中,仍分给奴隶主一份土地,让其参加劳动,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享有公民权利。对拥护改革、不参加叛乱的奴隶主,已安置的,政治待遇不变,经济待遇不变,需要安置而未安置的,给予适当安置。

民改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李果、八甲、联合三个乡,其余四个乡为第二批,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年6月中旬,召开了西昌县劳动人民代表大会,学习《民主改革实施意见》,商讨平叛民改的具体任务,成立西昌县劳动人民协会。二是6月25日,召开了西昌县政协第一届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将彝族区、乡人民政府中的彝族头人和赞成改革、未参加叛乱的上层进步人士24人安排为政协委员,占委员总数的42.86%,并邀请了50多名头人代表和劳协代表列席。会上学习了《政协章程》和《民主改革实施意见》,选举赵经魁为政协主席,四名当选的副主席中有彝族爱国人士罗大英、沈策安。会后,彝族政协委员组成4个规劝组,随工作队分赴大桥区开展工作。三是6月底,县劳协会召开了奴隶主“过关会”,经县平叛民改工委同意,由沈策安等8人自觉报名带头“过关”,典型示范,扩大影响,解除彝族头人的思想顾虑。

第二、发动组织群众阶段。广泛深入宣传平叛民改政策,使广大彝族群众明确民改的阶级路线,是依靠奴隶、半奴隶,巩固地团结全体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政治上极端反动、民愤极大的奴隶主,明确劳协会是民改的权力机构。在普遍提高群众阶级觉悟的基础上,建立乡、村劳协(分)会和武装自卫队,掀起规劝叛乱分子高潮,争取被胁迫叛乱的群众回家。

第三、划分阶级成分阶段。根据西昌地委制订的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份的具体意见》,划出奴隶(锅庄娃子)、半奴隶(安家娃子)、劳动者(白彝百姓又称隶属民)和奴隶主。劳动者又分为贫苦劳动者、一般劳动者和富裕劳动者。从事木、铁、手工和其它工艺制作的人为手工业者,“苏里”、“毕摩”为迷信职业者。奴隶、半奴隶、劳动者、小土地出租都是人民群众范畴,奴隶主是民主改革的主要对象。具体作法是自报公议、民主评定、领导批准、张榜公布,先划奴隶主成份,再划奴隶和劳动人民。划分阶级成份的结果,7个彝族乡彝族总户数户,人。其中划为奴隶主户,占总户数的4.7%,人,占总人口的1.7%;小土地出租和富裕劳动者户,占9.5%,人,占7%;一般劳动者和贫苦劳动者户,占71.8%,人,占71.3%;半奴隶户,占14%,人,占12.1%;奴隶人,占8.3%。在划分阶级成份后,按政策没收奴隶主土地2.64万亩(通产万斤);赎买奴隶主的“四大财产”价值人民币5.7万多元。

第四、分配土地、安置奴隶阶段。将没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奴隶、半奴隶和贫苦劳动者,平均每人分得土地3至5亩。将赎买的“四大财产’’无偿分给奴隶、半奴隶。对解放出来的名奴隶中有家可归的人,每人发给农具3件,棉布2.4丈,路费5元,派人护送回家;无家可归的人,根据自愿,由劳协会帮助组合成户,除分“四大财产”外,发给每户餐具一套,每人棉布1.5丈,绒衣一件和农具一套,帮助新建和培修房屋。对半奴隶和生产生活十分困难的劳动者,也给予照顾。7个乡共发放农具件,棉布丈,绒衣3千多件,炊具、餐具套,路费元,修建新房多间。对叛乱未归的少数奴隶主家属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也补助了52户,合计元,人平15元。在此基础上,对劳协会和武装自卫队进行了调整。同时建立了乡、村人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妇联会。工作队撤离前,留一名汉族干部担任乡指导员,协助乡人民委员会的领导班子工作。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全县第一批民改于年2月基本结束,第二批民改于同年7月结束,各乡都分别召开庆祝民改平叛胜利大会,总结成绩,表扬好人好事,动员群众搞好农牧业生产。年上半年,由县委组织部和中共大桥区委共同举办了建党训练班,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同年8月,各乡都先后建立了党支部。同时,发展了一批青年团员,建立了乡团支部。

民改结束后,由于尚有少数叛乱分子仍在外流窜,投诚回家的奴隶主中,也有少数人阴谋二次叛乱,一些地方出现了反攻倒算,杀害劳协干部和积极分子,抢夺赎买分给奴隶的牛羊的情况,斗争出现了反复。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县委于年2月发出《关于民族地区开展民改复查补课的意见》,由县民改工委派出工作队对7个彝族乡先后分两批开展了复查补课工作。在争取逃亡的叛乱分子投诚的同时,深入发动群众,打击奴隶主反攻倒算的不法行为。对叛乱中先后杀害人民解放军、工作干部、武装自卫队员、积极分子和民兵20余人,争取回来后又阴谋叛乱的首恶分子、反动奴隶主米姑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于年5月1日在大桥枪决。对其他有严重现行破坏活动的不法奴隶主也分别予以逮捕判刑或交群众管制,有力地打击了反动奴隶主的嚣张气焰,巩固了民主改革的成果。

民改平叛工作中,由于情况复杂,在群众发动起来以后,在一些问题上政策掌握不够准,也发生了过严、过头的问题,造成了一些错案;另一方面,在当时任务紧迫的情况下,对牺牲的民兵、民工和群众善后工作未妥善处理。这些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落实了政策。

编辑:阿苏尔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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